市各部门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镇财政工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要求,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预算单位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及省内乡村振兴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组织预算单位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及省内乡村振兴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如皋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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