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网上商城商品上架规则
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超资质经营,保证商城商品信息客观、真实和有效。商品上架具体要求如下:
1.商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颜色或材质等反映商品特征)+商城品目名称或者商城品目关键字。
2.本网价:应当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3.商城品目:选择与商品一致的商城品目,非商城品目内商品不得上架。
4.品牌:应当与商城名称和商品图片相符。
5.制造商: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商品生产商名称,并能保证在网上检索到该厂商。茶叶可以明确到具体产地。
6.计量单位:商品销售时的计量单位。商品按套(箱、组合)等形式出厂的,应当在“详情”中说明具体组成。供应商不得私自搭配商品上架。
7.主图:去除外包装的商品图片,尽可能体现商品品牌标识。不得冒用他人含有“最低价”标识的图片。
8.子图:主图中不能体现商品品牌的,应当提供真实的商品包装、吊牌或铭牌,证实商品品牌或者制造商信息。不得伪造图片。
9.详情:应当描述商品特点、优点、构造或组成等信息,对于成套或组合商品,应当列出组成清单。
10.参数:描述商品的外形尺寸、性能参数等信息。
印刷企业可以上架自己印制的记录本,但须在“主图”中上传成品照片,在“详情”或“参数”中描述记录本的规格、纸张质量和内芯张数。
商城管理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审核上架商品,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应当依据上述规则维护已上架商品,鉴于近期审核量太大,整改工作推迟到7月30日。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照规定暂停上架商品或销售商品;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
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