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财政局文件
皋财购〔2021〕9 号
关于如皋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
近期,我局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商城供应商不按商城目录上架商品、部分商品超商城同类商品平均价30%以上等问题,现根据《如皋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皋财购〔20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城监督管理的通知》(皋财购〔2021〕5号)规定,予以通报。(具体名单见附件)
被点名通报的供应商要主动学习网上商城管理规定,了解掌握商城采购规则和应遵循的原则;认真查找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即知即改;严格规范行为,做到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对本通报下发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在下一次监督检查中仍发现问题的供应商将按商城管理规定暂停销售资格。
希望全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引以为戒,自觉树立遵守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意识,严格执行网上商城管理规定,切实遵循“公平、公正”、“物有所值”的销售原则,按照商城商品目录上架商品,共同维护好我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规范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超商城同类商品平均价30%以上的供应商名单
2.不按商城目录上架商品的供应商名单
如皋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6日
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