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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如皋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的通知

【时间:21-05-08     阅读次数:6844】

关于进一步加强如皋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的通知


市各部门预算单位、各镇(区、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商城品目、强化采购行为监管,促进网上商城当事人遵循公开透明、诚实信用和高效简便的原则开展采购活动,致力打造我市风清气正的网上商城诚信采购秩序。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网上商城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商城目录和商城采购限额标准。入驻供应商必须按优化的商城目录上架商品,采购单位应按照商城目录和限额标准实施商城直购或商城竞价。

二、严格把控供应商进驻入口关。定期对新注册入驻的供应商进行现场核查,注重核查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切实把好供应商进驻入口关,确保供应商的诚实守信和履约能力。

三、严格执行供应商退出机制。对前期入驻的供应商进行核查,一经发现注册时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单位变更经营场所地址三个月内未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报备的将取消其入驻资格;对入驻商户销售情况进行统计,对年销售额为零的商户将进行退出处理。

四、严格遵守商城采购规则。采购人根据具体需求,按照物有所值、货比三家原则选择商品,采购的货物达到商城竞价限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商城竞价方式进行采购,达不到限额标准的单一货物也可按照商城竞价流程进行采购。

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禁采购人故意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通过选用商城直购来规避商城竞价或集中采购;严禁将不适用商城直购的项目(如:小型工程、维修、多种货物打包、服务类等项目)申报商城直购;严禁供应商上架非商城目录内商品。

市财政局将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入驻商户上架商品情况、价格异常情况、用户评价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情况将及时通报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同时依据《如皋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对违规供应商给予相应的处罚。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如皋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的通知_皋财购_2021_4_号_.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