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本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
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
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
采购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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