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如皋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信用融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区、街道)财政所(局、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皋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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